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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年5月5日,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工作报告中重提正当防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说起近年来轰动一时的正当防卫案,于欢案不得不提。从一审无期徒刑到二审改判5年,如果没有时任南方都市报记者王瑞峰等记者的深入采访,把事件曝光于天下,于欢,可能不会是这个结局。
1辱母案报道引轰动两周内追踪篇案件因于欢母亲苏银霞的债务纠纷引起。苏银霞向商人吴学占借款无力偿还,吴学占在苏银霞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的头按进马桶里。
十余人在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母子,催债者杜志浩脱下于欢的鞋捂在苏银霞嘴上,将烟灰弹在苏银霞胸口,脱下裤子露出下体对着苏银霞。
于欢目睹母亲受辱,自己也被一名催债者用椅子杵着后退到一桌子跟前。于欢从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包括杜志浩在内的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一审,于欢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案件被媒体知晓。时任南方都市报记者王瑞锋回忆说,他以一审判决书为依托寻访案件当事人,最终完成《刺死辱母者》一文。第二天,网易新闻客户端push了这条新闻,网易PC端首页也在显著位置推送。
“得益于网易的传播,这个稿子刷屏了,很多媒体做了追踪。”王瑞锋说,他后来从一家新闻咨询研究机构了解到,于欢案,14天产生了来自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的原创报道篇。
其中,中国青年报记者卢义杰采写了《还原“刺死辱母者”案细节:于欢被攻击中拿起了刀》进一步还原了案发细节,并就正当防卫问题采访了相关专家。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梁波、沈轶采写的《刺杀辱母者何以判无期?》报道,刊发在当期报纸的封面。
人民日报《“辱母杀人案”: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评论认为:回应好人心的诉求,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正视法治中的伦理命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澎湃社论《辱母案期待“正义的理据”》提到:舆情是舆情,法律是法律。两者之间不能混淆,但两者之间并非天然对立,民意执念的朴素正义,应该在法律管道内有正常的吸纳空间。
从无期到5年法官:通盘考虑国法人情媒体介入,社会反应强烈,最高检、山东省高院、山东省检察院陆续作出回应,于欢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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