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保健品和电信诈骗,被认为是老年人会面临的三大最常见的受骗形式。随着老年人健康意识的增强和购买力的不断增强,一些人不失时机地抓住“商机”,使尽各种手段诱骗老年人大量高价购买保健品。
触目惊心的“坑老”案
四川宜宾的郭绍清老人,在73岁生日的前一天因病去世。临终前,医院诊治,而是坚决等保健品店开门买“药”。
呼和浩特市82岁的刘先生,听了一堂关于糖尿病的健康讲座,买了近元的“保健食品”。其女儿看完说明书后,找到卖家要求退货遭到拒绝。记者介入后,商家才把钱给退了。
家住河南许昌金色家园小区76岁的李留柱,和老伴都患有不同程度的风湿疾病,平时靠药物维持。后来小区里来了宣传保健品的推销员,不仅试吃免费,还能领取体温表等礼品。李留柱被所谓的“真实事例”打动,不到三个月买了2万多元的保健品。
在安徽省六安市解放中路伯爵酒店门口,有多位老人手拿保健品追着商家要退货。在警方干预下,公司为老人办理了退货手续。这些老人手中拿着的保健品名为“峰王浆冻干粉含片”,元一盒,声称心血管病等什么都治。
安徽马鞍山年过六旬的洪先生的老伴,热衷于参加各种保健品销售公司组织的免费旅游,每次回来家中就堆满各种品牌的保健品,什么蜂胶、藏药、藏酒,等等。
在青岛,一60岁老人留下遗书轻生,遗书写道:“向尚集团坑死我,从去年至今硬骗我买了6万余元保健品……”“小付让(我)瞒着家人,把原协议款及“爱福家”存的1万元共计3万多元取走,至今未开票给我……”“眼看着我与老伴几十年来勤俭节约的近10万元基本泡汤,内心很难过……”
……
“坑老”套路高深莫测
为什么一些老年人总是前赴后继地往“火坑”里跳?主要还在于经销商的阴险套路和老年人的轻信。
一是忽悠洗脑。
保健品销售人员通过一轮又一轮的免费讲座进行现场“洗脑”,其方法无非是虚假宣传,夸大效果,偷换概念,使老人们被哄得失去了理性,纷纷掏空钱包购买这些所谓的“奇效”保健品。
华西都市报曾报道,在不到30平方米的店内坐着40余名中老年人,营销人员一边煽情地宣传“××牌福源胶囊”的功效,一边向过路群众散发印有“对中老年人各类疾病具有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起到明显的疗效功能”等内容的宣传单。
资料显示,保健品的成本只占零售价格的10%左右,代理价6元的保健食品,零售价竟然是98元,销售利润高达15倍有余。另外,这些广告几乎全部以药品名义进行宣传,而保健品假以药品名义进行销售的大约为其总量的50%。同样是维生素C,在药店里买可能只要几块钱一盒,而在保健品的专卖店则有可能买到三四百元一盒。
偷换概念,也是营销的手法之一。比如将松果体和褪黑素偷换概念成“脑XX体”和“脑X金”。这些概念的炒作无疑是既忽悠了群众,又为保健品的价格飙高添了一把火。
二是施舍利诱。
一些保健品销售公司通过赠送礼品、免费体验、抽奖、免费旅游等方式让老人们贪到便宜,实则为了售卖保健品。
有的公司打着免费体检的幌子,在体检报告上做手脚,吓唬老人赶紧掏钱治病;有的则拉着老人体验各种医疗器械,吹嘘疗效,忽悠老年人花钱。在组织老年人旅游途中,工作人员杜撰子虚乌有的噱头,吹嘘产品功效,让其花高价购买保健品。
三是饥饿营销。
吹嘘产品缺货,引诱老人购买“指标卡”。在成都温江区金乌街,某健康生活馆在未办理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采用体验、会销的方式,通过播放“消费者”现身说法的视频,宣传该店售卖的保健食品“藏方金樽欣美乐胶囊”吃了后不中风、不长肿瘤、不得大病和重病。该店负责人还经常吹嘘产品缺货,利用指标卡诱导老年人购买产品。
四是温情攻势。
找准老人“空巢”、没人陪伴等弱点,利用老年人孤独寂寞的心理,采取“温情攻势”,营销员一见面就喊“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哄着老人高兴,赢得老人的信任,拉近关系,并不断地嘘寒问暖,关心老人的疾病,通过逐步地交流引导他们走入骗局,掏钱买保健品。
五是恐吓实验。
聘请了一些所谓专家义诊,一见面就说你有这病那病,说得神乎其神,让你不得不信。还利用老年人不了解的所谓高新技术,故弄玄虚,虚构夸大病情和危害,诱惑老人买保健品和治疗仪器。
国家食药监局的提醒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对保健食品广告有这样禁止性的规定: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尤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
要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
消费者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特别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
此外,消费者购买时应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相关信息,做好“四不”: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
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
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
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
食药监总局提醒:
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
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
如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可以拨打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内容来源:新华社、央广网、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华西都市报
综合编辑:长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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