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布通知: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的通知要求,为缓解大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和《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自年12月19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
1运渣车黄标车等全天禁止上路通告表示,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槽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工作日的7:30至20:00,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持《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除外,但不得从事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和有机溶剂的运输。
2军警消防救护车等不受禁行及限行管制通告表示,不受禁行及限行措施的车辆包括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电动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还包括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和《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交警解读
解读1不按单双号限行
成都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后,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不是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仍然是工作日的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限行时间依然为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7:30至20:00。
成都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后,限行车辆是指除通告中不受限行的车辆外,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解读2限行车辆绕城以内不得上路
道路区域的限行范围扩大。成都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后,由原来二、三环路之间机动车尾号限行区域,扩大至绕城高速(不含)以内的区域道路。即,原来不受限行的二环路以内所有道路和三环路以外、绕城高速(不含)以内的所有道路,都属于限行范围。
原来二、三环路之间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家住中心城区二环路以内的车辆,可在二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不受限行;但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后,就不得在二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以及绕城高速(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
此外,家住三环路至绕城之间的车辆,由于原来二、三环路之间机动车限行措施,可在三环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启动后,就不得在三环路至绕城高速(不含)以内的区域道路上行驶。
家住绕城高速以外的车辆,由原来二、三环路限行措施,可在三环路以外至绕城高速之间的道路上行驶,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启动后,车辆不得进入绕城高速(不含)以内的区域道路上行驶。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升级至二级绕城高速内禁止露天烧烤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杜江茜)12月17日,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称,依据成都市未来72小时污染潜势预报,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决定将成都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升级为橙色预警(二级),从年12月19日零时起执行。
为减轻空气污染对市民生活影响,成都市政府决定进一步采取应急强制减排措施。全市除地铁、隧道工程外,所有工地全部停止土石方作业。绕城高速内(含)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加强重点区域管控,指派专人不间断巡查。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智)成都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二级)。17日夜间,成都市交委迅速响应,立即按照《成都市交通运输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方案升级预警等级,主要措施如下:
绕城高速以内交通在建工地全面停工,禁止土石方开挖、
路面修整、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同时做好交通在建工地内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投放,提高公交、地铁发车(班)频次,确保市民出行便利。加强主要出入城通道和市管高速公路冲洗频次,有效降低路面、边沟、中央隔离栏扬尘污染。
信息来源: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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