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时评八佰热映老人被狗绳绊倒

《八佰》热映带火纪念馆提供红色教育思考

四川在线作者:堂吉伟德

  近日,随着电影《八佰》上映,上海四行仓库纪念馆成热门“打卡”地点。8月22日,记者从四行仓库纪念馆了解到,目前该馆仍实行提前预约制,每天共个参观名额。工作人员透露,随着电影《八佰》热映,纪念馆迎来参观潮,“最近这段时间的话,至少需要提前三四天预约才能约到。”(8月23日《北京青年报》)

  《八佰》是一部战争题材的电影,主要讲述了年淞沪会战期间,被称为“八百壮士”的国民革命军第88师团一个加强营,留守上海四行仓库阻击日军的故事。与很多“抗日神剧”不同的是,《八佰》是真实历史事件的“影视化再现”,是一部难能可贵的爱国主义教育片。电影《八佰》成了时下很火的一部国产电影,在疫情防控进行常态化阶段,《八佰》的热映不仅为复工复产中的影院赋能,在提振全民信心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视角不同,每个人的感悟也不尽相同。不过,战争的残酷与惨烈、保家卫国的英勇无畏、胜利与和平的来之不易等,属多维度中的一环,却是宏大爱国主义教育中重要构成。某种意义讲,影视的细节和故事越感人,越能深入人心,其教育和启发的意义就会越大。因电影剧情主要发生地都在四行仓库,电影的热映也带火纪念馆,让纪念馆迎来了参观潮,无论从内涵和外延上,爱国主义教育都得到了升化。

  纪念馆和博物馆是红色教育的重要载体,也是红色教育基地的具体体现形式。纪念馆是历史的见证者、书写者和传承者,是实地化和场景化的爱国教育基地,在爱国主义教育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红色文化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不仅包含民族意志和革命精神,还包含深厚的民族文化和革命情怀。近年来,随着全社会对以爱国主义为内涵的红色教育的重视,一大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势而生,并迎来了越来越多的参观者和访问者,让他们接受爱国主义的洗礼,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支撑。

  但与此同时,红色教育也陷入了部分红色教育基地“红而不热”、红色育人环境“有形无神”、红色实践活动“浅尝辄止”等困境,教育资源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教育效果也远远未能达到预期。更令人忧虑的是,由于教育因素的影响,时下青少年在历史知识上存在极大欠缺,红色教育和爱国主义入脑入心面临很大的挑战。多年前一项调查显示,在“卢沟桥事变”纪念日,记者就“卢沟桥事变”的相关知识对鞍山市的各个年龄段的人群进行随机调查,发现大多数青少年对这段历史知之甚少,有的甚至非常模糊。而中、老年人却对这段历史比较了解。

  另一项调查显示,对武汉抗战历史的爱好者基本上都是老年人,青少年对历史知之甚少,更谈不上了解与   此意味着,爱国主义和红色教育应不断创新形式,并以效果为导向去发现差距和寻求突破。总的来说,红色教育在形式上要鲜活而具有吸引力,让受众主动接爱和积极参与,最大化发挥载体强大的影响力、带动力和延伸度。很显然,《八佰》热映带火纪念馆提供了红色教育路径,一方面电影这个题材进行爱国主义和红色教育是可行之法,并具有润物无声的影响力与持久度。一部好的影视题材,就是一本鲜活的教育题材,对价值观的培育、塑造和引导具有强大的导向性;另一方面,影视的热度所形成的外溢与扩展,能让教育的外延得到扩大,带动纪念馆等实体功能发挥的同时,也能让教育功能得到更大的利用。带着感情去参观与毫无感觉去游览,在结果上完全不同。

  教育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讲求有教无类和因材施教。红色教育亦是教育重要构成,并遵循的基本的教育规律。从这一点来说,《八佰》热映带火纪念馆的现象,本质上还是一个“如何有效教育”的现实追问。(本文由时评选读编辑整理)

“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意外事故里的民事责任与管理疏漏

来源:南方都市报年08月20日

8月17日,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一名老人被追逐奔跑中的狗身上的牵引绳绊倒在地,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当地政府通报称,“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据新华社8月19日报道,去世老人已经出殡,家属和狗主人正协商沟通后续事宜。

一条狗绳引发的命案,令人唏嘘,而在这场不幸悲剧中的各方责任也在短时间内得到舆论的广泛讨论。毋庸置疑的是,即便“初步判断为意外事件”,也基本不会影响民事侵权责任的追究。更多信息显示,致他人意外身亡的宠物非狗主人带出,而是另一未成年人带出,且对狗羁束不力导致惨剧发生,死者家属可以对该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狗主人要求民事赔偿(而狗主人亦可因他人过错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追偿),包括《民法典》在内的诸多规范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应当说都较为明确。根据《民法典》规定,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个案的后续处理,可能需要的更多是对事件中的各方责任的条分缕析。带宠物狗外出需为其佩戴牵引绳,并有效控制犬只的攻击行为,这应当说是从国家到地方对宠物管理的统一规范,也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层面的一种共识。谁能想到,这条本身是诉诸管理需求的狗绳,在个案中却成了致命的凶器!毫无疑问的是,拴了狗绳但并未有效羁束的状态,同样应认定为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未有效履行法定责任。姑且不用说,按照当地的专门管理条例,事发所在地是否允许大型犬只饲养,而狗主对其宠物是否尽到必要的安全看管义务,也需要进一步查证,这都是后续责任认定、界定具体赔偿义务的必要程序。在另一方面,监控视频中与涉事犬只追逐的另一只小型宠物狗,也并未佩戴狗绳,狗主是否同样涉嫌违反《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细则规范,其在因宠物追逐引发的命案中是否也会被判定承担一定责任?还不仅如此,依据佛山市的上述专门条例,餐饮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属于明令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场所,而禁止犬只进入的区域或者场所,条例明确“应当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在个案通报中,涉事未成年人牵狗“途经”的市场,是否按照年3月颁行的地方规范履行了必要的尽职、注意义务,这一细节同样有必要深究。因为在地方养犬规范的法律责任部分,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明确提出,“已经发现的依法应当处罚的违法养犬行为未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有必要追问,未佩戴狗绳的宠物以及未成年人携带大型犬只进入市场是否得到有效阻拦和制止,对遛狗不拴绳等违法养犬行为又是否有常态化的有效执法?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无论个案惨剧的后续是多么复杂的责任分配,都依然可以有具体司法依据明示的法律规则来为社会成员定分止争。而个案背后的日常社会管理失范,包括大型犬只的饲养范围,日常遛狗的规范操作与监督,未成年人携带宠物出行的监护人责任,禁止宠物进入场所的日常执行与监管等等,都同样有必要在惨剧之后痛定思痛。宠物是人类的朋友,规范宠物饲养是文明社会必须直面的问题,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的惨剧必须有因应的反思与全流程的安全排查,常态化的社会管理不能也被一条狗绳绊倒。

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勿轻视意外背后的隐患

来源:红网作者:宋鹏伟编辑:张瑜-08-:36:18

8月17日,广东佛山顺德一老人被狗绳绊倒,头部重重着地。据当地镇政府通报,此事件初步判定系意外事件,罗水村一名12岁女童将另一村民拴养在家门口的狗牵出去玩,途经罗水市场时狗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意外将88岁的老人绊倒致其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8月19日《华西都市报》)

“意外事件”的定性,只能说明排除了主观故意,并不代表有关责任人不用付出代价,更不意味着这起悲剧对治理狗患缺乏借鉴意义。

如果养狗者将狗拴得更牢,如果这名女童没有将这条狗牵走,如果这条大狗没有遇到那条它想要追逐的小狗,如果狗不是那么大,如果狗绳没有那么长……没有如果,就是这些巧合遇到一起,才发生了悲剧。老人甚至来不及躲避,就以头抢地了。此时厘清责任,不仅是为了给死者和家属一个交代,也是要找出那些偶然背后的必然,让这样蹊跷的悲剧能够尽量不发生。

关于飞行安全,航空界有一个著名的海恩法则,即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起未遂先兆以及起事故隐患。根据这一法则,我们在反思这起悲剧时,也要将目光对准那些“事故征兆”和“事故苗头”进行排查处理,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按照法律界人士的说法,这名12岁的小女孩应当不会承担刑责,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事实上,可能承担责任的不止她一方:首先,小女孩无疑是主要责任人,正是由于她没有牵住狗绳,直接导致了意外发生。重达80斤左右的大型犬,跑起来当然难以驾驭,可谁让你擅自牵走别人的狗去遛呢?其次,狗主人可能也要承担一定责任。一方面,狗的产权属于他,是他将狗拴在了家门外。倘若狗被从家门里牵走,他的责任很小;如果他知情同意女孩将狗牵走,责任就更大,因为女孩显然难以拉住这条跑起来的大型犬;如果这条狗属于当地禁养的大型犬,或者没有办理狗证,那么狗主人的责任就会更大。

意外并不代表不会承担责任,更何况法律上还有无过错责任的说法。这当然是一起极其偶然的事件,通常情况下,即使再多的隐患凑到一起,也很难发生这样的小概率事件。然而,反过来看,按照墨菲定律,只要一件事有可能发生,就一定会发生,绝不能因为概率很小就麻痹姑息。试想,斩断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偶然事件发生的概率不就会呈几何级下降吗?

“我家狗不咬人”,遛狗不牵绳者总是挂着这句口头禅,但犬只伤人的情况时有发生。没有人能替狗打包票,意外带来的后果也不总是赔几百元那么简单,还包括新闻中这样的悲剧,此前辽宁也发生过金毛犬没有系犬绳将老人吓倒后死亡的案例。很简单,没能力管好,就不要养狗,不要牵出来遛,否则就可能承担难以预料的法律责任。

不养大型犬、办理狗证、遛狗牵绳、不遗弃犬只……这些各地养犬条例的规定,就是着眼于杜绝各种看不到和想不到的隐患,做到就能将意外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也会因“无过错”减轻自身在意外事件中承担的责任。因此,这起悲剧虽然足够偶然,却也再次提醒全社会重视狗患治理——意外总是难免,我们为减少意外做了些什么?

“搬砖男孩”,心中有座“巍峨的山”

来源:龙虎网作者:蒋守昌

  他曾是一名工地上的搬砖男孩,经过刻苦学习,靠优异成绩从大山深处的贫困家庭考入军校。如今,学有所成的他,主动要求赴边疆守卫国土。“山还是那座山,但在我眼中不再是束缚,而是祖国的大好河山……”连日来,共和国年轻军官魏凯伦赤诚报国主动申请戍边的故事,感动了无数网友。

  从养育自己的大山深处走出,如今,山还是当年的山,但魏凯伦对山这个概念已远超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在他心中,不管是家乡的山,还是全国其他地方的山,都是祖国的疆土,每一寸不容侵犯,要用自己生命守护和捍卫。

  这座“巍峨的山”,饱含爱国之情怀。爱国,是每一个中华儿女心中朴素的情感。作为一名热血青年、一名共和国军人,魏凯伦对祖国怀有深切热爱和感恩之情。透过他的人生成长之路不难发现,他取得的每一个成绩都离不开国家的培养,与祖国命运紧紧相连。家境贫困不辍学,学业有成天地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为魏凯伦搭建起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事业舞台,也让他对未来充满无限憧憬。如今,自己学有所成,身为中华儿女,有责任更有义务热爱祖国、报效国家。赤诚的爱国情怀,已然融注于他的血脉,伴他走过人生每一天。

  这座“巍峨的山”,彰显使命之担当。军人生来为打赢。军人的使命和担当,就是用忠诚和热血守护国土安宁和人民平安。这是每一个共和国军人的无上荣耀,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军队价值所在。当党和人民需要时,当祖国召唤时,每一个军人都应闻令而动、挺身而出,誓死捍卫祖国领土完整和人民利益不受侵犯。魏凯伦表示,他已经成为一名共和国军官,有义务、有责任去为国防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是青春的铿锵誓言,是一曲新时代共和国军人爱党报国的心灵之歌。

  这座“巍峨的山”,体现奋斗之精神。身经磨难,不改进取拼搏之志。从年少时光发奋图强立志走出大山改变命运,到军校毕业赴祖国边疆戍守国土,魏凯伦心中一直放飞一个远大而又崇高的理想。难以想象,为了实现理想追求,身处生活逆境的他究竟付出了多少常人难以忍受的艰辛。他的成长之路,洒满汗水和泪水,更荡漾着欢笑,是一部当之无愧的青年励志教材。奋斗永远是时代的主题。一个人,只有为着梦想不懈奋斗,即便面对苦难和挫折仍矢志无悔逐梦前行,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人生才愈发显得伟大而有意义。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让我们像“搬砖男孩”那样,胸怀祖国、志存高远、脚踏实地,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为祖国、为人民贡献聪明才智!(本文由时评选读编辑整理)

走出“同温层”才能打破“信息茧房”

杨鑫宇   来源:中国青年报   (年08月20日02版)

如何在社交网络中打破“信息茧房”?与社会学理层面的讨论不同,这个问题指向的,既不是“信息茧房”的成因,也不是“信息茧房”的性质,而是一种直白、强烈的“信息焦虑”。对于那些不甘于在信息摄取上任人摆布的人而言,他们对“信息茧房”了解得越多,就越担忧自己是否已经身陷其中,进而为此感到焦虑。

由于当代人最常使用的信息获取平台就是各种社交媒体,人们很关心如何在社交媒体中打破信息隔离。遗憾的是,在社交网络上,我们很可能无法打破“信息茧房”。

对个人而言,“信息茧房”的形成主要有两大原因,第一大原因,自然是个人对信息的主观偏好,而第二大原因,便是每个人身边的“社交圈”。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论是在现实世界还是赛博空间,人们总会有意无意地与意气相投的人亲近,而对“三观不合”者敬而远之。这种几乎镌刻在人类基因里的社交偏好,将观念不同的人群划分成了相对隔离的“同温层”。

每当我们产生自我怀疑时,最本能的反应就是以身边的人为标尺,衡量自己的观念与行为。然而,社交“同温层”的存在,很有可能让这种衡量变为无效的衡量,从而阻断个人的反思进程。人们常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们常常会在不确定该如何作出判断时听取身边人的意见。但在“同温层”的影响下,我们能听取意见的对象,很难说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旁观者”。他们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看待问题的角度,很可能与发问者高度一致。与“同温层”沟通,就像是和镜子里的自己对话。

最近几年,有个颇为流行的概念,叫做“走出舒适圈”。之所以鼓励人们“走出舒适圈”,最大的原因就在于:长期待在“舒适圈”内,很容易让人变得迟钝懒散。“走出舒适圈”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颇难,既需要拿出十足的毅力,也需要一点面对风险与不适的勇气。社交“同温层”就像是信息获取的“舒适圈”,要走出这个“舒适圈”,同样十分不易。

社交媒体之所以能够在世界各国大行其道,关键原因之一,便在于其运行逻辑与人类的偏好高度符合。在社交媒体上,我们既可以自由挑选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uaxidushibao.com/hxdsbyx/1097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