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在一些政府部门,行政收费实际上已沦为该部门重要的经费来源
□张贵峰
因此,要想从根本上有效避免像“绿化费”这样行政收费“废而不止”现象,也必须双管齐下,一方面,尽快健全完善行政收费法治,制定《行政收费法》,从立法源头上确保“收费法定、依法收费”;另一方面,不断在体制机制上破除围绕行政收费而形成的部门利益诚如此前国务院所强调的,“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性收费一律取消”
一方面,目前我国行政收费方面的法治仍然很不完善,许多行政收费项目的设定,无论开征还是取消,实际上都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不仅缺乏应有的规范性,更没有充分做到“收费法定、依法收费”如据此前《人民日报》报道,“2007年全国涉及行政收费法律文件总华西都市报电子报共约7600件而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只有30多件,行政法规规章400件左右”
2013年6月财政部和发改委下发的相关《通知》曾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包括“绿化费”在内的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强调“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那么,早已被中央明文废止的行政收费,却仍在一些地方被大张旗鼓的继续征收,对于这种“废而不止”现象,在批评之余,也不能不让人产生进一步的疑问和担忧:类似这样的“废而不止”现象,在其他地方是否也同样存在?除了“绿化费”,是否还存在其他更多类似的“废而不止”现象?
近日,青海省民和县绿化委员会出台红头文件,要求县机关单位缴纳“绿化费”而该行政事业性收费在2013年已被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叫停(11月15日《新京报》)
另一方面华西都市报社区版,囿于行政收费法治的不完善,长期以来,我国许多行政收费往往又与相关收费部门的利益形成了一种密切关联,甚至不断固化为一种部门既得利益这种现实下,行政性收费的取消,当然会存在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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