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女子辞职后在朋友圈列公司quo

从原单位辞职后,四川成都女子小陈忿忿不平,在朋友圈内大骂前任公司,并列举公司“七宗罪”。谁知该条内容不但被公司责任人看到,还因此被告上了法庭。

  离职、跳槽,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是一个新鲜事儿了,结完工资去到另外一家单位,原公司和员工大多数时候都算是好聚好散。然而,成都市民陈灵(化名)却并不这么认为,她在辞职时,写了一份火药味十足的辞职信,并转发到了自己的   近日,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定陈灵立即停止对该公司的名誉侵权行为,并在本地权威媒体刊登赔礼道歉声明。

好聚未好散,女子发朋友圈辱骂公司

  据金牛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陈灵本是一位普通的80后上班族,年6月进入到成都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设计部经理,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期一年,但在年12月,陈灵就离职了,并写了一份火药味十足的《辞职报告》,内容包括“公司七宗罪”、“核算部就是一群傻子”、“罚款制度混乱”、“全公司都是警犬”、“公司行政和后勤部都是吃屎的”等等一些言语激烈的词句。离职后,陈灵还将该份言词犀利的辞职报告发到了她自己的QQ空间、   此举被公司得知后,立即电话要求陈灵删除相关内容,停止相关人身攻击和名誉诋毁。陈灵不仅没有应公司的要求删除相关内容,还继续发布了一些针对该公司的侮辱性语言,比如“有句话叫人不要脸鬼都害怕,公司不要脸祸害你全家”等等。于是,装饰公司以其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灵立即停止在网络上的侵权行为,并在权威纸媒上公开进行赔礼道、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还要求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2万元。

(网络配图)

法院判定,女子登报公开致歉

  金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上,原告出具了陈灵的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灵因与该装饰公司在工作中发生矛盾,离职后,在其个人   金牛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陈灵立即停止对该公司的名誉侵权行为,并在本地权威报纸刊登赔礼道歉声明,为该装饰公司恢复名誉、消除影响。但鉴于该公司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确因陈灵的侵权导致的经济损害数额,对要求陈灵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的请求不予支持。

好聚好散,何必那样呢

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

顺德街坊们发言请审慎,三思而后行

来源:华西都市报、人民日报编辑: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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