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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肖佑良
在网上看到许艳敲诈勒索案在疯传, 这岂不不意味着,女辅警许艳失身又失财,把敲诈的钱全吐出来不说,还另外被罚万巨款。如此一来,这些涉案公职人员,无疑堪称是中国最牛逼的“白嫖”人士。
怎一个荒诞了得?!
或许看到最后,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判断。其他还扒了一点东西,大家看看就好:
灌云县公安局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
灌云县公安局寇副局长
这里只给一个名字寇杰,不过,在他之前有一位公安局副局长颜景硕却因为贪污受贿被抓。
00年至年,颜景硕利用担任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副政委、政委、东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东海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灌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灌南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协调、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陈某
这个没能查到。。。不过一般能选上工会主席的,至少也是个副院长,所以,有当地的一去打听那几年有几个副院长就八九不离十了。
灌云县四队镇中心小学校长关某
女辅警最全时间线梳理
根据目前公开的信息可知女辅警前前后后涉嫌勒索了9名公职人员,这9人里第一个和女辅警许艳发生关系的是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二人关系发生年3月到次年1月,要知道徐艳是年10月生人,二人发生关系时许还不到0岁,我很难想象一个刚踏上工作岗位的新人能如此老辣的设下圈套伏击自己的上司,尤其这位上司是警界前辈。
第二个例子是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某,二人先是在年维持了几个月的关系,刘给了许0万,说好不再往来,到了年刘升任副局长,二人又维持了一年多的关系……
可以看出许某得到钱财的这个过程是持续的,有的“被害人”其实在前一阶段已经和许某划清界限,至于后来又搞到一起,我觉得凭许艳一个最底层辅警的地位,应该是主导不了这种关系的。
而许艳的怀孕,应该是真假都有,尤其是和公安系统的人打交道,医院诊断证明,恐怕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什么的她也要不到手,但是此后是不是每次都是真怀孕,这个就不好说了,特别是和一些比较好对付的人打交道,比如校长和保健院的人,这些人比她的同行好对付得多,当然,这也是我的猜测。
所以在许艳的众多案情里,类似这种长期支付费用的行为,到底是包养还是敲诈勒索?
许艳的身份低微,而“受害人”基本上都是位高权重或者至少比许艳更有地位,但许艳一审遭到了重判重罚,其他人只是撤销职务和行政撤职,我觉得这是触动公众神经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许艳就是完全无辜的吗?显然也不是。
如果说前几次许艳多少有身不由己的成份,到后来显然她已经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路,驾轻就熟了,要不她为啥不向和她地位一样的辅警或者其他没钱没地位的非公职人员下手?
所以我认为:许艳如果有罪,那就请司法部门秉公执法,仔细查清楚她是不是所有的要钱行为都构成敲诈勒索,而由于此案被带出水面的一干“受害人”,他们交付给许艳远超自己正常职务收入的款项,是不是也该给公众一个说法?
许艳案之所以能引起公众情绪一边倒,核心问题就是我刚才说的那样:辅警相比所长和局长,属于绝对的弱势群体,所以广大人民群众往往就自觉代入角色了——强势人群和弱势群体有矛盾,那错的一定是强者,弱者一定无罪——这是情感,不是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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