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讯(记者 尹秦)近日,阆中市民向市长热线留言,称阆中市洪山镇党委书记公车私用
阆中市民杨先生介绍,他是阆中市洪山镇人,投诉洪山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公车私用现象严重,“这辆车原本是文旅局局长的车,现送给洪山镇党委书记在使用,希望向市长能尽快处理,把此车收回国有资产”杨先生称,对于一位镇党委书记还配备专车,无法理解
据了解,该行为已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细则,根据川公务车(2011)9号《四川省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细则》第四章第九条:“违反规定调换、借用、租用公务用车的,须报本级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在规定时限内,安装权属关系将车辆退回原单位,签订的租用合同或协议应予以解除”
得知此事后,华西都市报广告报价南充市市长热线办立即交由阆中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调查处理经调查,市民杨先生所反映的洪山镇党委书记所驾驶的车,是登记在阆中市文化旅游局名下的一般公务车2012年4月,经洪山镇人民政府与阆中市文化旅游局协商,将车辆暂借给洪山镇人民政府使用,用于招引项目待招引项目竣工后,车辆借出期间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洪山镇人民政府承担昨日,记者从南充市市长热线办了解到,该车辆已由阆中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收回
目前,该车辆已由阆中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收回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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