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股票简称:ST西源公告编号:临-号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金融机构债务及逾期的基本情况年6月,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资源”)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后更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四川分公司”)及关联方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业务合作协议》,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城华西银行”)成都分行受托向本公司发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德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将该债权转让给长城四川分公司进行债务重组,期限自债权转让日起24个月,债务重组收益率为每年8%。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将该主债权和相关担保权益转让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年上半年,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又将该债权转回至长城四川分公司。根据约定,上述重组已于年9月期限届满,公司应偿付全部本金及重组收益。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向长城四川分公司支付重组本金2.08亿元及重组期内的全部重组收益,仍剩余1.92亿元本金未归还,构成实质性逾期。公司以所持有的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租赁”)57.5%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年5月,公司将持有的广西南宁三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维西凯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其所涉及的采矿权、探矿权等资产,以及拥有的位于甘肃省康县的梅园会议中心和武汉市汉阳区的房产等资产,用于上述债务的补充增信措施,并适时配合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年1月,长城四川分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成都中院于年4月向公司下发《执行裁定书》,陆续冻结了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查封了公司所拥有的资产,并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年1月,长城四川分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拍卖,将该债权以及其他附属权利一并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厚资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号、临-号、临-号及临-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公告》、临-号《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临-号《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临-号《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以及临-号、临-号、临-号、临-号、临-号、临-号、临-号、临-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公告》及临-号《关于金融机构债务逾期的进展暨债权人变更的公告》。二、进展情况上述债权转让后,公司及时与国厚资管及公司其他债权人进行了多次磋商,积极探讨债务和解的方式,拟采取一揽子方案解决。截至目前,相关各方仍在协调沟通中,尚未形成最终方案。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都区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川执号),因公司未能偿还逾期债务,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西部资源持有的交通租赁57.5%的股权。经查询,新都区法院已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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