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对高校招生选拔、专业调整、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事制度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要求。
招生选拔高考改革:
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意见》要求高校研究建立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探索高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考总成绩一部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分的分值不变。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可选其一计入总分。另一部分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这其中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14个科目,而每门都已经“学完即考”、“一门一清”,在高考中就不必重新再考。考生在报考时,只需根据报考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支持高校选拔具有特殊才能和创新潜质的人才。同时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自主招考,支持高职院校开展自主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式,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
研究生改革: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
四川将探索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办法,综合考察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注重选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同时,要推进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考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
教育教学
设“试点学院”培养创新人才
目前,创新创业成为整个社会比较北京什么医院看白癜风最好北京治疗白癜风哪间医院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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