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出禁燃烟花爆竹倡议,来看看周边区域

终于要过年啦~

即将到来的春节

对于地处西南的四川

假期前期被阴雨降温承包了

就连适宜避寒过冬的攀枝花也没躲过

雨水集中在除夕至初一

初四前有2-3℃降温

在27日前,冷空气和对四川省天气影响较大的南支系统也来赶着过节。受其影响,四川盆地在24-27日,有一次弱降温降雨过程。盆地南部降雨更明显,局地可达到中雨。盆地其余地区普遍以小雨为主。

几乎没有悬念

假日前期

四川盆地要在湿冷中度过了

不过大家也不用太担心

28日,也就是初四开始,四川省天气将有好转。28-30日,盆地以多云天气为主,仅西部、南部有分散小雨。而川西高原和攀西地区则在26日就会转晴,回归晴间多云天气。

想要晒太阳

就看看北方小伙伴的朋友圈吧

假期虽好

大家也要注意安全哦

这两天,成都各地也相继发布了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消息

春节期间禁燃烟花爆竹

按照《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高新区(西区、南区)、天府新区(六环路二绕以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外,成都其他远郊区(市)县政府也对禁燃区域进行了划定。

根据上述规定,成都市范围内的所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单位;车站、码头、机场、轨道交通、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等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物资储存仓库、机动车停车场;加(配)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儿童福利院、商场、市场、文化娱乐体育场馆等场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那么成都周边情况又如何呢?

一起来看看

邛崃市

为满足群众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增加喜庆氛围的愿望,根据法律法规,结合邛崃市城区实际,在禁燃区域内确定了4处烟花爆竹临时燃放点,通告如下:

一、临时燃放点位置

1、拱辰大道(拱辰大桥—崇德路口);

2、邛窑大道南段(大东街口—邛窑遗址后门);

3、君平大道东段(站前西路口—东安大道口);

4、回澜塔停车场;

二、临时燃放时间

1、年1月24日20时至1月25日3时

2、年2月8日20时至2月9日3时

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禁燃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为确保安全,公安机关将根据现场情况适时对临时燃放点实行交通管制。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青白江区

根据法律法规,从即日起至年12月31日,青白江主城区及城厢场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青白江主城区指青白江区与广汉市边界以南、国道以东、货运大道以北、青白江大道以西的青白江辖区。

2、城厢场镇是指唐巴路以南、清泉大道以东、马鞍路以北、将军路以西的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温江区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自年1月15日起实施,温江区禁放区域为:柳城街道、天府街道、涌泉街道、公平街道、永宁街道、万春镇行政区域。

郫都区

郫都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郫筒街道:北至红光大道,南至中信大道一、二、三段,西至中信大道四段,东至南北大道。

2、德源街道:北至成灌高速公路,南至平东路,西至德源北路(郫温路),东至南北大道、德富大道;以及成都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域。

3、红光街道:红光大道以北,北至港泰大道,南至红光大道,东至绕城高速路,西至佘家林路、东二环北延线;红光大道以南,北至红光大道,南至西区大道,东至绕城高速路,西至河滨南路;以及伸入G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

4、犀浦、安靖、团结等街道:按照《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执行。

天府新区

从年1月1日起,六环路(二绕)内侧以北的直管区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双流区

为了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双流区实际管辖区域内(东升街道、九江街道、西航港街道、怡心街道、黄甲街道、黄龙溪镇、永安镇、黄水镇、彭镇)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大邑县

根据法律法规,大邑县决定在县城城区及成蒲铁路段沿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邑县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雪山大道路口→雪山大道一段→雪山大道二段→雪山大道三段→大西路与鹤翔大道交叉路口→鹤翔大道→西桥→滨江东路北一段→滨河路西段→滨河路中段→子龙街路口→老大青路(伯乐村)→锦屏大道→大云路→云彩路→晋王路→堰北路→锦屏大道至雪山大道路口沿线以内和沿线外侧米范围内的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大邑县成蒲铁路段沿线米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综合自华西都市报、邛崃市公安局、温江公安、双流区人民政府、成都青白江微博、郫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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