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地产市场周报年11月1

本周市场看点:

政策动向与宏观经济——11月1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新开盘情况——本周成都监控6个项目开盘(住宅5个,办公1个),共推套,成交套,成交率43.7%。

土地市场——本周新增供应土地5宗,合计面积.68亩;本周成交土地1宗,合计面积7.7亩,来自锦江区,乐天地产以底价拿下锦江区7.7亩商业用地。

商品房——本周主城区新办预售证11个,新增预售面积28.8万㎡;本周大成都商品房成交.83万㎡,环比上升24.55%,新都成交最多。

住宅——本周大成都商品住宅新增供应2.45万㎡(锐理数据更新滞后);成交98.23万㎡,环比上升32.87%,其中新都成交最多。

别墅——本周别墅成交套,环比减少73套,成交面积为4.75万㎡,环比上升42.94%。

商业物业——本周大成都商业新增供应0.48万㎡(锐理数据更新滞后);成交3.34万㎡,环比下降11.35%,高新区成交最多。

办公物业——本周大成都办公无新增供应(锐理数据更新滞后);成交6.14万㎡,环比下降29.45%。

一、本周宏观动向及重大信息

1、宏观市场

?统计局:新政有效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未来经济平稳运行

11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起到了初步成效。

其续称,政策从需求面主要是限购限贷,减少投机性购房需求;从供给角度上增加了土地供应;交易环节上加大了对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其实这从10月21日公布的《年9月份70个大中城市及10月上半月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中也可看出,15个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的房价环比数据显示,所有城市环比增速都出现了回落,还有两个城市价格出现了下降,环比为负。

同时,毛盛勇还提到,1-10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亿元,同比名义增长6.6%,增速比1-9月份提高0.8个百分点。

在其看来,最主要的原因是去年10月份房地产投资增速是-2.4%,基数非常低,从而造成今年房地产投资增速比较高。而去年11月、12月基数也比较低,因此预计今后几个月房地产投资增速可能会略有加快,不会明显下降。

2、政策类

11月1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府发〔〕17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37号)、《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办函〔〕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整体区域科学调控、热点区域严格管控原则,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

(一)公布全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3年滚动供应计划,稳步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二)建立购地资金来源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用自有资金购买土地的要求,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房地产企业债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

(三)坚持“净地出让”原则,加快出让宗地周边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合理确定经营性用地出让起始价,对溢价率超过60%的,竞得人须在三个月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二、加大促建力度,增加有效供给

(一)加强土地出让供后监管,对已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的缴款、开发进度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开工、竣工。对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对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以上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对具备上市条件的商品住房,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销售;对取得土地后约定的竣工时间届满还未达到%开工、约定的竣工时间满一年仍未实现%申请销售等行为的开发企业,纳入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记录,且在房屋具备条件并上市销售前不得参与土地公开出让市场竞买。

三、完善预售管理,加强价格指导

(一)成办发〔〕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项目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且分期开发建设的,每期申请预售面积不应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应一次性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时,应根据项目楼面地价及建安成本等合理确定申报价格,不得虚高申报,不得以精装修、提高设施设备档次等为名变相抬高价格,损害购房者权益。

(三)加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对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指导的开发项目,房管部门可暂不予受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

(四)商品住房申报价格一经确定不得上调,实际成交价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强化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征管和稽查,对商品住房售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的项目,由房管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对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及时预征和清算。

四、深化因区施策,强化限购限贷

(一)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热点区域住房限购措施,促进职住平衡,减少交通拥堵。自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二)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充分酝酿并做出决议,进一步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五、调整公积金政策,实行贷款双挂钩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二)实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六、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一)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格查处捂盘惜售、违规收取诚意金、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舆情监测、引导,倡导理性消费,净化舆论环境。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成观点:本次政策目是调控政策的细分执行,旨在保障刚性需求的前提下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降低楼市风险。针对天府新区、高新区南部园区的限购政策为“历史最严”,能有效遏制区域过热现状。

?武汉限购升级:首付全面提高至3成本地家庭主城限购2套

11月14日晚间,武汉住房保障和管理局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uaxidushibao.com/hxdsbyx/11445.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