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小区物业欠你一笔钱,这么多年还不知道

点击[活力川东北]   近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年十大经典判例。其中一个案例,讲的就是物业公司在电梯等公共区域发布广告,而广告收益最终应该归谁的问题。

法官明确说:

▼▼▼

物业的电梯广告收入

应该归!你!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例

  物业公司在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AB区楼道、大堂、电梯内等公共区域,刊登了大量广告,广告主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余元。

  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违反《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则称,从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投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的经营权,运营成本是每平方米2.8元左右。而收取A区的物业费只有每平方米1元,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严重不足部分。

  虽然物业公司解释了很多,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26万元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这到底是为啥呢?为啥咱就没想到呢?

解读

不经同意物业无权获公共区域收益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韩鹏法官表示,物业公司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应归属全体业主共有。未经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公司无权使用该收益。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如果在你家小区任何公共区域从事打广告等经营活动,你都有权利去讨要其经营所得,或者有权拒绝物业从事此类活动。

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物业费,

可该给我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

现在法院已经明确了

是不是突然有一种

还有一个红包未领取的赶脚?

别戳屏幕了,

赶紧找到你家小区的业主委员会,

如果他们不作为,

就直接找物业公司问问,

这些广告收入都哪去了?

  多年来咱不知道的这笔钱原来是业主自己的。以后咱维权也算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了。

来源:沈阳晚报、人民网

华西都市报川东北新闻

达州:

巴中:

广安:

广元:









































北京哪家白癜风医院专业
治白癜风兰州哪家医院好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uaxidushibao.com/hxdsbjj/513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