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男生向3女生泼硫酸警方通报因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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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有网友发帖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一男生用化学试剂直接浇到两名女生头上,导致女生受伤。

根据爆料的相关描述,不少网友猜测该化学试剂可能是浓硫酸。

当晚23时许,广东茂南警方发布通报:

12月18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发生一宗刑事案件。因矛盾纠纷,该校学生叶某荣致女同学曾某娟(22岁)、戴某梦(22岁)、苏某秀(22岁)3人受伤。接报后,辖区派出所立即到现场处置并控制犯罪嫌疑人叶某荣(男,23岁)。

目前,3医院治疗(均无生命危险),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早些时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保卫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那个事情的话,因为是在另外一个校区(西城校区),我们领导现在去处理了,应该是被抓了。”

而在被记者问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有男生把硫酸泼到女生头上,这个事情警方知道吗”,茂南区公馆派出所的民警也证实确有此事。

社交网络上,不少网友都对涉事男生的行为感到愤怒,并希望他得到法律的严惩。

还有网友希望学校能够重视硫酸等化学物质危险品的管理。

据了解,硫酸泼人会把皮肤内的氢和氧按照水的比例脱去留下碳,样子和烧伤一样。我们熟知的清华学生刘海洋硫酸泼熊事件,即是如此。

泼硫酸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和民事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年,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江苏常州一男子将一瓶浓硫酸泼向女友面部。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对此人身伤害案进行审理后,判处男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年,同样是因为分手矛盾,四川成都男子董利平当街将硫酸泼向女友张雯艳,致人一级伤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董利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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