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受辱,他愤起杀人被判无期最新进展最

昨日,一篇《山东11名涉黑人员当儿子面侮辱其母亲1人被刺死》的文章被送上了热门。“一男子因母亲欠债遭11人凌辱,怒将凌辱之人刺死被判无期徒刑。”

▲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办公楼,儿子于欢及其母亲苏银霞曾在这里被催款团伙控制、侮辱,最后酿出了血案。

25日晚,济南公安官方微博发出此条微博:

虽然济南公安微博中并未明确表示这条微博是对这一事件的回应,但依旧引起了微博网友的巨大争议。

那么,整件事截至目前究竟都有哪些已知信息呢?

事件回顾

辱骂、抽耳光、脱裤子露下体……在11名讨债人员长时间对自己及母亲苏银霞极端凌辱之后,山东聊城22岁的青年于欢拿出一把水果刀乱刺,导致四人受伤,其中一人失血过多死亡。年2月,山东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目前于欢的二审代理律师已经提出上诉,律师认为于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于欢

▲于欢妈妈苏银霞

在公司传达室

于欢姑妈于秀荣向记者提供了一份

以受辱母亲苏银霞的口吻所写的

《关于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

杀人事件情况说明》

▼▼▼

▲于欢姑妈于秀荣向记者还原当时自己拦截警察的情景

▲于欢与母亲就被控制在这个房间内

对此事件,多家媒体都给出了相关评论

人民日报评论

《辱母杀人案: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

1、舆论的强烈反应提示我们,应该正视此事发生之时的伦理情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更多考虑。

2、法律的社会功能是什么?可以说,法律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回应人心所向、塑造伦理人情。

澎湃新闻

《社论丨辱母案:期待“正义的理据或修订”》

1、司法该如何在现实与法律理念之间、生命权与自卫权之间做出权衡?这种权衡的导向,是否能让人信服?这是这类案件要解决的问题。

2、总之,舆情是舆情,法律是法律。两者之间不能混淆,但两者之间并非天然对立,民意执念的朴素正义,应该在法律管道内有正常的吸纳空间。

3、在公众一边倒地同情“辱母杀人案”的时候,我们期待足以令人信服的正义理据,或者做出正义的修订。

最新进展来了

3月26日16:27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对“于欢故意伤害案”依法启动审查调查。

3月26日12:50

  @山东公安发布消息称,省公安厅派出工作组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核查。

3月26日11:15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日报客户端政务发布厅发布消息称,已派员调查于欢故意伤害案。

3月26日10:43

  

山东高法通报辱母杀人案情况:已受理当事人上诉。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请在评论区留言。

来源:河南卫视综合自人民日报、辽沈晚报、华西都市报、澎湃新闻等

河南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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